衡水学院公共管理学院

闫丽琴教授

发布时间:2018-05-04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192F101D46D1E00E6458493BCD0_605CCA15_294FD.jpg

 闫丽琴:女,汉族,1963年10月出生,河北省张家口市人,1987年毕业于河北大学哲学系,获得学士学位,1993-1994年在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进修逻辑学研究生课程,2001年在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获得哲学硕士学位。民革党员,民革衡水市委委员,衡水市政协常委,河北省第十一届妇代会代表,衡水市儒商研究会理事.   

1989年到衡水学院工作一直从事于教书育人工作,先后担任了伦理学、逻辑学、社会学、哲学、西方哲学史、政治学、行政管理学,邓小平概论、大学生实用文体写作、公共行政学等课程的教学与辅导工作。曾经在青年教师教案展览、课堂教学活动中获得学校的多次表彰。曾经获得曾宪梓“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”二等奖。2008年被系里推荐为学校专业学科带头人。 

 教学科研并重,多年来主持并且主研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、校级科研课题共8项,编写教材一部。发表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文章40余篇。核心期刊8篇分别发表在《道德与文明》、《中国市场》、《职业时空》、《商场现代化》《江汉论坛》上。在首届“国际道德哲学研讨会上”作了大会发言,并且发表论文2篇。2006年获得了河北省教育厅邓小平理论优秀论文。2004年获得衡水市邓小平理论研究二等奖;1996年获得衡水市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,其中河北省教科研重点课题《教师道德理想人格及其塑造》的阶段性成果在2004年和2006年衡水市第七届和第八届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。2006年获得衡水学院“十大科研标兵的”光荣称号。 

 科研与社会工作互促。连续担任衡水市第二、三、四届政协委员,积极撰写提案,将所学知识奉献社会。获得衡水市政协颁发的优秀提案奖,获得衡水市政协多次颁发提案先进个人光荣称号。曾经多次获得民革优秀党员的功荣称号。曾经获得民革省委颁发的参政议政先进个人,曾获得民革全国参政议政先进个人的光荣称号。曾经获衡水市“双十佳”党外干部的称号。积极撰写调研报告为此获得衡水市“五个一”活动先进个人;获得衡水市《统一战线》优秀通讯员的称号。

曾经连续三次参加衡水市三八妇女节三八论坛的活动,且做了大会发言。获得衡水市妇女发展三八论坛优秀论文的奖励,为推动妇女解放尽微薄之力。      

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:法政学院